名不正,則言不順;言不順,則事不成。這個名就是品牌,而商標就是這個品牌的體現(xiàn),入駐電商平臺需要商標,避免侵權也需要提前申請布局商標,到如今商標可以說已經(jīng)融入到我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了,但是有一些商標紅線千萬不能觸碰!
商標紅線
案例一:
案例1: 近年來, 知識產(chǎn)權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申請的業(yè)務中,多個代理公司代理申請注冊“中華”等商標,后收到駁回通知書,駁回理由為涉嫌重大政治不良影響:易對社會產(chǎn)生不良影響等。
案例二:
李某委托北京某代理機構提交了3件“遵義1935”、“遵福義1935”商標,結果因商標不良影響,導致駁回。并且北京市西城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下發(fā)處罰通知書,給予警告,并處2萬元罰款。
案例三:
知識產(chǎn)權局發(fā)布通告,對第41128524號“冰墩墩”、第62453532號“谷愛凌”等429件商標注冊申請予以駁回;對已注冊的第41126916號“雪墩墩”、第38770198號“谷愛凌”等43件商標依職權主動宣告無效。
案例四:
個別企業(yè)和自然人把“楊倩”“陳夢”“全紅嬋”等奧運健兒姓名和“杏哥”、“莎頭組合”等相關特定指代含義的熱詞進行惡意搶注,提交商標注冊申請,以攫取或不正當利用他人市場聲譽,侵害他人姓名權及其合法權益,已產(chǎn)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。對此, 知識產(chǎn)權局予以譴責,并依據(jù)商標法第十條 款第(八)項的規(guī)定,對第58130606號“楊倩”、第58108579號“陳夢”、第58265645號“全紅嬋”等109件商標注冊申請(含一標多類)予以快速駁回。
看了這些案例,建議您,以下紅線觸碰不得!
(一)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名稱、國旗、國徽、國歌、軍旗、軍徽、軍歌、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以及同中央 機關的名稱、標志、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、圖形相同的;
(二)同外國的 名稱、國旗、國徽、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經(jīng)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;
(三)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、旗幟、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經(jīng)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;
(四)與表明實施控制、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、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經(jīng)授權的除外;
(五)同“紅十字”、“紅新月”的名稱、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;
(六)帶有民族歧視性的;
(七)帶有欺騙性,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(chǎn)地產(chǎn)生誤認的;
(八)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。
《商標審查標準》規(guī)定:“其他不良影響,是指商標的文字、圖形或者其他構成要素對我國政治、經(jīng)濟、文化、宗教、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(chǎn)生消極的、負面的影響。”
總結,商標的選擇和注冊存在很多禁忌,如果觸碰這些紅線,不僅影響商標的注冊成功率,可能還會根據(jù)情節(jié)給予警告、罰款等行政處罰。